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經濟部能源局宣導能源用戶依能源管理法設置能源管理專人之相關規定

邁向節能專業化,能源局推動能管員培訓與設置登記制度
 
為使能源用戶節能減碳工作邁向專業化,經濟部能源局於99年6月起革新能源用戶之能源管理人員之培訓與設置登記制度,引導企業透過專業技師或合格能管員規劃執行節能減碳工作
 
依能源管理法及相關子法規定,企業設置能源管理人員有兩途徑,一為以公司內部符合資格(專科以上學校理工科系畢業者)並領有能管員訓練合格證書之員工;一為委託外部領有執業執照之電機工程技師、機械工程技師、化學工程技師及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未依規定設置合格人員者,將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仍不改善者,按次加倍處罰。

詳如經濟部能源局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