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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洽簽風潮與自由貿易

工商時報社論----FTA洽簽風潮與自由貿易

http://www.cdnews.com.tw 2012-02-26 07:20:19
 工商時報26日社論「FTA洽簽風潮與自由貿易」內容如下:

 洽簽FTA(自由貿易協定)已成了冷戰結束後,國際流行新時尚。如果將數目較少但整合層級更高的「關稅同盟」,以及只有開發中國家之間才能簽署的「迷你FTA」也算進來,全球目前的區域貿易協定已超過500宗,正在談判中的更是不計其數,所有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會員,也只剩下蒙古沒有簽署這類協定。甚至兩岸簽署ECFA(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就大環境而言,其實也跟區域主義浪潮席捲全球密切相關。 

 台灣以經貿立國,早已習慣於全球競爭與區域佈局,對任何國際經貿環境的變遷向來並不陌生。然而從ECFA的倡議與討論,甚至政策攻防的過程中可以發現,台灣社會對此一偏離WTO「最惠國待遇」原則的「優惠性」經貿協定,無論是基本原理或經貿效應,認識都稍嫌不足。其中最根本的誤解,要屬將自由貿易協定與自由貿易混為一談。 

 純就經濟學來說,一個國家如果相信自由化本身就可以減少資源錯置,並為自己帶來好處的話,根本不必在乎別人如何反應,大可率先撤除貿易障礙,並大舉開放市場。這種不需要跟其他國家談判與簽約的經貿單邊主義,其實最接近自由貿易的精神。然而,通常由於無法克服「搭便車行為」,亦即難以保證對方也會跟進開放市場作為回報,單邊主義雖然最符合經濟效率的原則,但在政治上卻逐漸不受歡迎,包括難以取得國內產業界,特別是出口廠商的支持。此外,自發性的自由化通常也會因缺乏監督機制而導致不穩定,尤其是在經濟不景氣時,更容易受到保護主義的誘惑,甚至使得自由化的腳步陷入倒退。 

 退而求其次,訴諸談判並簽署具有拘束力的協定,藉以打開對方市場作為自由化報償的作法,則比較務實。至於互惠談判的方法,大致可區分為WTO(世界貿易組織)及其前身GATT(關稅暨貿易總協定)所代表的多邊主義,以及主要由FTA所倡導的雙邊或區域主義。兩者的根本性差異在於,WTO將互惠談判的結果,透過「最惠國待遇」等原則來一體適用;FTA則實施差別待遇且具有排他性,就資源配置效率來講只能算是「次佳」,而比不上WTO。 

 換言之,FTA同時含有「自由貿易的精神」(對成員)與「保護主義的血統」(對非成員)兩種對立特質,超越了傳統貿易政策截然二分的「自由貿易與保護主義」之爭。這讓許多國家在面對全球化的嚴峻挑戰,多了一些微調自由貿易與保護主義比重的彈性,更部分解釋了何以FTA在各國內部廣受歡迎,並在國際間蔚為風潮。 

 說穿了,FTA只是在簽約國之間強化既有經貿關係,包括傳統的關稅特別優惠減讓,以及服務部門進入條件更加便捷。但因為沒有雨露均霑給其他貿易夥伴,所以會產生差別待遇,並排擠某些位於自由貿易區外,但更有效率的供應廠商。以致雖號稱自由貿易協定,但與真正的自由貿易還有一段距離,著名的經貿學者巴格瓦帝(Bhagwati)因此即主張,應將FTA改為PTA(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以避免誤解。 

 單就經貿角度,自由貿易協定的作用在於敦促自由貿易,首重本國市場開放並同時增加企業競爭壓力,雖然在談判過程中往往將此一自由化的承諾視為「讓步」;其次才是取得對方市場並作為互惠自由化的報償。以貨品為例,本國降低進口關稅,除了可讓消費者得到更便宜且更多元的消費組合之外,生產供應鏈上的產業也得以獲得更低廉中間產品,凡此都有助於後端生產並讓資源配置更具效率。當然,開放必然帶來產業調整與就業衝擊壓力,也必須予以妥善評估與因應,特別是對中小企業與農業等弱勢部門或產業,更應採取配套措施,減輕其所受不利影響。 

 馬英九總統日前公開說明未來4年施政4大目標,將推動區域經濟整合列為其中重點項目。事實上,隨著ECFA早收清單實施已超過一年,中韓FTA談判可能在今年上半年開始啟動,兩岸之間ECFA後續協商也已如箭在弦,另外台灣與新加坡的FTA談判,預料也會加緊速度。在這個趨勢下,深刻瞭解FTA,並找到一個「最小公倍數」,兼顧台灣尋求FTA突破戰略、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並盡力平衡內部各種利益,對於負責執行的相關部會而言,顯然是相當迫切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