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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中小企業 增聘1人補助1萬

標題: 新措施中小企業 增聘1人補助1萬

  經濟部補貼中小企業新員工的政策實施了。經濟部昨天表示,即日起,為鼓勵中小企業改善人力結構,經濟部投入九億元補助中小企業新聘員工,每增聘一人每月補助一萬元,補助期六個月;增聘四十五歲以上員工,補助期延長為一年。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官員表示,申請日期從本月一日起,至六月卅日為止;補助則至明年八月卅一日為止,預計可以增聘一萬名員工,嘉惠二千五百家中小企業。

  官員表示,中小企業增聘員工需符合幾項條件,若要聘用四十五歲以下的員工,該員工失業需達三個月以上;另外,不論是否超過四十五歲,新聘人員都必須具大專以上學歷,或是有專業證照、認證考試及格證書,以確認新聘人員對中小企業整體人力素質提升有幫助。

  另外,官員表示,雇用地點必須在國內,要連續雇用三個月以上,每月雇用薪資需在二萬七千八百八十元以上(即最低工資再加一萬元)。

  官員表示,這項補助法源為產業創新條例,主要為促進企業創新,因此中小企業在申請時,還必須提出創新計畫,包括改良商品、服務、技術、生產流程、行銷、組織運作等,提出計畫後由審查會議通過後才可得到補助,補助時經濟部會不定期訪視,增雇員工也必須在到職七日及離職七日內向經濟部回報,確保企業確實執行。

  官員指出,來申請的企業必須符合「中小企業」的定義: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新台幣八千萬下,雇用員工未滿二百人。其他行業前一年度營業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下,雇員未滿五十人。另外,申請企業也排除八大行業、銀行拒絕往來戶、六個月內非法解雇勞工或近一年內違反勞工相關法令,都不可以申請。

資訊來源:【2011-03-09/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