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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4點、第1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修正「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4點、第1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https://wto.cnfi.org.tw/news_detail.php?c_id=5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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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01修正「經濟部工業局審查製造業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第4點、第13點規定,自即日生效.pdf 214 38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