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紡織品的檢驗跟驗貨需求
(新通知草案37/2015/TT-BCT的發行)
越南工貿部 (MOIT)已經核可新的通知草案 37/2015/TT-BCT, 說明紡織品中甲醛跟偶氮含量的限值, 該法案會取代32/2009/TT-BCT, 且立即生效。基本上, 新通知草案跟前通知的內容相似, 重點說明如下:
範圍:
受限於該法案的紡織品請見附錄一的說明, 該通知草案並不適用於紗線, 未加工的布塊, 給予外交豁免權的商品, 外交行李, 慈善捐贈或免稅商品等。
測試方法跟限制值說明
紡織產品的合格評定
所有進口, 分散及在越南販售的紡織品, 可提供已認證或MOIT認可測試實驗室所發出的甲醛跟偶氮的測試報告, 以說明紡織品的符合性。
驗貨抽樣計畫
進口紡織品的驗貨抽樣, 會由授權的組織依照特定的抽樣計畫進行抽檢, 包括標準驗貨, 減量驗貨, 文件審查跟隨機驗貨。
· 標準驗貨 - 依據現存法規執行
· 減量驗貨 - 由同一個供應商產出的相同紡織品, 連續三次通過驗/運貨要求
· 文件審查 - 紡織品用於國防,衛生保健,慈善,交通,科學研究,樣品,展覽,
交易會等,可提供或隨附品質證書,可辨識的測試報告,企業品管系統資料,
說明符合法規要求
· 隨機驗貨- 由工貿部主導, 並須有文件審查支持
過渡期:
前通告在2016年7月1日以前仍然有效, 但自2016年7月1日起, 越南海關會依據新的通知草案執行, 所有紡織品都需要已認證測試實驗室或是MOIT 認可實驗室的甲醛跟偶氮合格測試報告, 才能過關。
(附錄一)
新的通知草案所規範的紡織品, 下述是部分紡織品類別說明, 包括但不限於。
1.衣著類: 裙, 褲, 外套, 內衣, 襪子, 手套, 帽子, 領結
2.家用紡織品:床單, 毯子, 旅用毯, 毛巾
3.皮件,旅用產品, 手提袋以及類似的包材
4.地毯,地板覆蓋物, 窗簾
5.清潔用布,如地板布,抹布或是吸塵紙等清潔用布
6.鞋子
7.雨傘 (手杖傘, 花園用傘, 或是類似傘狀物品)
8.人髮,動物毛或似紡織等製成的假髮